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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旅游出入境须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来源:网络
签证

中华民国签证依申请人的入境目的及身分分为四类:

‧停留签证(VISITOR VISA):系属短期签证,在台停留期间在180天以内

‧居留签证(RESIDENT VISA):系属于长期签证,在台停留期间为180天以上

‧外交签证(DIPLOMATIC VISA)

‧礼遇签证(COURTESY VISA)

入境限期(签证上VALID UNTIL或ENTER BEFORE栏):系指签证持有人使用该签证之期限,例如VALID UNTIL (或ENTER BEFORE) APRIL 8, 1999即1999年4月8日后该签证即失效,不得继续使用。

停留期限(DURATION OF STAY):指签证持有人使用该签证后,自入境之翌日(次日)零时起算,可在台停留之期限。

停留期一般有14天,30天,60天,90天等种类。持停留期限60天未加注限制之签证者倘须延长在台停留期限,须于停留期限届满前,检具有关文件向停留地之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申请延期。

居留签证不加停留期限:应于入境次日起15日内或在台申获改发居留签证签发日起15日内,向居留地所属之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申请外侨居留证(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及重入国许可(RE-ENTRY PERMIT) ,居留期限则依所持外侨居留证所载效期。

入境次数(ENTRIES):分为单次(SINGLE)及多次(MULTIPLE)两种。

签证号码(VISA NUMBER):旅客于入境应于E/D卡填写本栏号码。

注记:系指签证申请人申请来台事由或身分之代码,持证人应从事与许可目的相符之活动。(签证注记栏代码表)

部份国家人民来台可免签证,详细资料请查询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外国人免签证暨落地签证规定

申请护照、签证及文件证明

柜台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08:30~17:00 (中午不休息)

(周六、周日及国定假日不上班)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地址:台北市济南路一段2-2号中央联合办公大楼3-5楼

电话:(02)23432888 (八线)

传真:(02)23432968



疫情资料

台湾目前並无特殊之地区性传染病,有关最新资讯可查阅台湾疫情网络
http://www.cdc.gov.tw


海关

入出境通关相关规定请查阅财政部台北关税局网站
http://taipei.customs.gov.tw


搭机管制品资讯

搭机管制品资讯请上桃园国际机场网站查阅
http://www.taoyuan-airport.com


外国驻台机构

驻华使馆


中华民国驻外机关

中华民国政府有外交部、经济部、教育部、新闻局、侨委会、交通部观光局等在国外设有驻外单位,办理该单位所负责之工作。不过各单位都由外交部之当地驻外单位统一指挥、协调,大部分也在同一地点工作。

因驻外单位甚多,地址、电话等又较易变动,所以要掌握正确资讯,可以向各单位查询。

中华民国驻外馆处

外贸协会系我国主要民间对外商务推动单位,相关资讯请查阅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http://www.taitra.com.tw


最新评论

  • 小蜜蜂 4小时前

    办证超级快!10日晚上下的单,很快就有客服联系我准备材料;比较头疼的是我的机票是12号的,时间太赶。客服教我直接用手机拍照发微信,11日上午跟客服确送出后,焦急等待中,下午入台证就办好了。太好了,特别要谢谢客服的帮助!

  • 18929361885 3小时前

    资料简单,全部手机拍照发邮箱就可以了。而且出证速度快,2天通知我办好了。

  • 18929362885 7小时前

    出签速度一如既往的快,一个字,棒;两个字很棒;三个字,非常棒。